124、符国来犯-《我把聊斋带给全世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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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兔子逐渐接近着地面,鲜血的味道已经变得越发的浓郁。
原本这种味道在它的心中绝对是十分的难闻和令人厌恶,可是此时却不知道这么了,它感觉到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种腥味。
以前它最爱吃的动物是红萝卜,那爽脆的口感总是能给它无尽的回味。
可是对于现在的它来说,胡萝卜的味道,根本比不上这种鲜血味道的十分之一。
十几分钟后,小兔子成功的掘开了泥土,头顶毛茸茸的,像是什么动物的毛发。
它贪婪的趴在了毛发上,吮吸着皮肤特有的味道。
通过这种味道,它意识到,这应该是一只牛的尸体。
好巧不巧,它掘开的洞口,正好被牛给压住了。
若是放在以往,小兔子肯定会选择在周围再挖出一个坑,然后回到地面上。
但是现在,它却并不是这样的想法。
看了看自己锋利的爪子,小兔子的嘴角逐渐的开始微微上扬。
它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。
既然自己的爪子能够抓地,那么试问,它为什么不能够去抓皮肤呢?
想到这,小兔子的两只前爪缓缓搭在了牛尸的下方,双爪用力,狠狠的捅了进去。
很快,一个大洞出现,鲜血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。
小兔子贪婪的吮吸了几大口鲜血,随后顺着那个大洞,直接钻了进去。
..........
动物们的战斗根本就毫无章法,基本上都是再为了眼前这片水源,较量着各自的力量。
以往的时候,食草类动物遇到肉食动物时,那怕是体型占据着绝对的优势,或者就算是拥有着绝对的胜算,食草类动物都不会选择跟肉食类动物死磕。
一方面是食草类动物性格大都温和,也并没有什么特别要跟对方战斗的地方。
它们是吃草的,
只要食肉动物不来招惹它们,那这群憨铁铁轻易也并不会去招惹对方。
但这个前提是可以被打破的,
一旦食草类动物觉得有必要了,或者是觉得对方已经危及到了自身的生命,那么它们拼起命来,也是没有丝毫的犹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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